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1號 為擴大第一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,推動基層稅務機關開展好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,同時認真落實好國務院轉變職能、簡政放權的要求,根據稅務總局“便民辦稅春風行動”工作安排,決定對涉稅文書報表進行規(guī)范,該保留的保留、該完善的完善、該取消的取消、該簡并的簡并?,F將第一批取消的《稅務登記驗證申請表》等15個涉稅文書報表予以發(fā)布。
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稅務總局
2014年4月11日